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这种罪行的主体是特定的,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如果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与其公开的收入不符,且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例如,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拥有昂贵的物品或大量的资产,但无法解释这些财产的合法来源,就可能触犯此罪。此外,根据《刑法》第395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不能说明其财产的来源,差额部分将被视为非法所得,并可能受到法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