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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磊案成员

聂磊案成员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聂磊案成员包括聂磊团伙的144名被告人,这些被告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等十余项罪名,在青岛法院被陆续开庭审理。聂磊作为组织、领导者,其团伙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姜元、‌卢建强、‌史殿霖、‌王群力等人,他们通过成立‌青岛群力置业有限公司等开发房地产,在青岛市开办红星游乐城、福满多娱乐城等游戏、赌博场所,聚敛了大量财富。为了维护组织利益,扩张势力范围,聂磊团伙吸纳、招募部分社会闲散人员、劳改劳教人员进入开办的实体,逐步形成了人数较多、成员基本固定、内部层级分明、组织结构较为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此外,聂磊案还涉及到30余名保护伞落马,主要是公安人员。例如,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的三任局长接连落马,以及多位大队长、派出所所长也涉及此案。这些公职人员因涉黑情节被查处,显示了聂磊案对当地公安系统的影响。‌聂磊案不仅揭示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行为,也暴露了公安系统中存在的腐败问题,显示了打击犯罪和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此案的审理和判决对维护社会秩序和法治具有重要意义。‌

聂磊案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