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法律。该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处理流程,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环节。以下是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一些关键点:协商与调解: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可以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仲裁程序: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只有经过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裁终局:某些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一裁终局制度,包括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证据提供: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发生的争议。终局裁决:对于适用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除非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法律错误等情形,可以申请撤销裁决。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提供了明确的处理流程和法律保障,旨在公正、及时地解决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