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这一规定确保了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非法侵犯,并且明确了逮捕的程序和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的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这种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制度设计旨在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防止公民权利受到非法侵犯。如果公民认为自己受到非法逮捕,有权依法向有关机关申诉、控告或者起诉,寻求法律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