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定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对认定不服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被认定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对认定不服时,可以通过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申请复核。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不可提起行政诉讼。具体来说,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十五条,被认定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如果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提交复核申请。该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及时复核,并作出维持或撤销认定的决定。这一决定是最终的,不能进一步上诉或通过行政诉讼挑战。如果复核决定被撤销,相关机构会进行公告,并解除因认定而冻结的资金或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