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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悬挂规定

国旗悬挂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悬挂规定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悬挂的场所、时间、方式以及国旗的规格和处理方式。以下为详细介绍:悬挂场所:国旗应在特定的公共场所和机构中每日升挂,例如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等重要地点和机构。此外,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也应每日升挂国旗。‌悬挂方式:国旗应置于显著位置,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国旗应位于中心、较高或突出的位置。在直立旗杆上升降国旗时,应徐徐进行,升起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国旗规格:国旗的标准规格为长3:2的比例,具体尺寸包括甲、乙、丙、丁、戊五种通用尺寸,例如甲尺寸为长288厘米、高192厘米。‌国旗处理: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不合规格的国旗,破损、污损、褪色或不合规格的国旗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并处置。在公共场合故意侮辱国旗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规定旨在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并促进爱国主义教育。

国旗悬挂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