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是一个汉语俗语,出自《左传.僖公十年》。这个成语的意思是说,如果想要加罪于人,不愁找不到借口。它比喻随心所欲地陷害别人,指给人强加罪名。这个成语的背后有一个历史故事。在春秋时期,晋献公因为里克的帮助而得以即位为君,但随后里克因为政治原因被晋献公逼迫自杀。在里克被逼自杀前,晋献公对里克说:“微子则不及此,虽然子弑二君与一大夫,为子君者不亦难乎?”意思是如果没有你,我当不了一国之君。尽管如此,你先后杀害了两位国君与一位大夫,做你的国君岂不是太难了吗?里克回答说:“不有废也,君何以兴?”欲加之罪,岂无此理?臣闻命矣,伏剑而死。里克的意思是,没有奚齐和卓子的废立,怎么会有君王的兴起?君王要加我的罪,怎能说不出理由呢?下臣知道君王的意思了,于是用剑自杀而死。这个成语后来被用来形容那些随心所欲地诬陷他人的行为。在现代社会中,"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常被用来批评那些无端指责、恶意中伤的行为。例如,在政治、社会或个人生活中,有些人可能会因为个人偏见或利益冲突而对他人的行为进行无根据的指责,这种行为就是对该成语的典型应用。此外,该成语也提醒我们,在面对指责时,应保持理性和客观,避免被情绪驱使而做出不公正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