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走储蓄罐判13年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男子因拿走9岁女孩的储蓄罐被判刑13年的原因是,他在行窃过程中对小女孩使用了言语威胁,这一行为被认定为抢劫罪。在本案中,被告人柯某某假装是女孩爸爸的朋友,骗取了女孩的信任并进入家中。在未找到现金后,他拿走了女孩的储蓄罐。在离开时,尽管女孩试图阻止他,柯某某还对她进行了言语威胁,告诉她不要告诉父母,否则会有不良后果。这些行为结合柯某某的性别和力量优势,以及被害人的年龄悬殊,使得他的行为足以对小女孩心理上产生震慑作用,从而构成了抢劫罪。因此,法院在判决时考虑了柯某某的行为不仅构成了入户盗窃,还在被发现后使用了暴力或言语威胁,根据法律规定,这种行为应被视为入户抢劫,导致了他被判处13年的有期徒刑和3.4万元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