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人不能取消低保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以下三种人不能轻易取消低保: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第一项,这些人被批准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低保待遇。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的。重度残疾人往往缺乏独立生活的能力,需要依靠低保来维持基本生活,因此不应当取消他们的低保。家庭成员中有患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这类人群通常无法工作,失去经济来源,需要低保来保障其基本生活。此外,还有说法认为以下人群不能取消低保:家庭成员中有70岁以上老年人的。70岁以上的老年人往往劳动能力下降,需要更多的社会保障,因此也不应当轻易取消他们的低保。总的来说,对于上述人群,相关部门需要特别关注他们的实际生活状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同时,低保政策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以确保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够享受到政策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