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致远 佣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用友致远在业务中确实存在支付佣金的情况,但这些佣金支付的具体情况存在争议。根据公开资料,用友致远在业务成交中支付客户佣金的情况有详细记录,涉及到的单位包括政府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等。例如,2009年度的三张表涉及单位达102家,总金额达123.9639万元,其中数额最大的为东北某市的一家银行,数额为13万元。然而,这些支付佣金的记录引发了一些争议。一些被曝光的当事人否认收到过用友致远的“佣金”,有些甚至表示对此事毫不知情。此外,有业内人士和渠道商分析认为,这种支付佣金的做法可能是行业的一种“潜规则”,用以增加公司产品的附加值,扩展市场。对于这些争议,用友致远尚未给出明确的回应。因此,关于用友致远支付佣金的详细情况和真实性,目前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