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管是谁提出来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农管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提出的。农村管理执法(简称“农管”)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在1998年提出的,旨在规范农村经济秩序,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这一提议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信用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农村管理执法部门负责对农村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体经济组织等进行监管和执法,主要职责包括对农村土地、林木、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利用等方面进行监督,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此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农管”的另一种称呼)的提出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相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管理办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成立是为了打击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兽药等侵农害农的违法行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